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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06-03-3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6 年 01 月 12 日
中華民國96年1月12日臺北市政府府工土字第0963033230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 壹、依據
  • 一、臺北市政府各機關(以下簡稱工程主辦機關)辦理公共工程,其管線拆遷之連繫,除依 市區道路條例、臺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及公共工程設 施管線工程挖掘道路注意要點等規定外,並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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