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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6-09-1011
自治條例
民國 108 年 11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法綜字第1086041161號令發布廢止
  • 第六章 附則
  • 第 26 條
    保林所需經費由建設局編列預算支應。
  • 第 27 條
    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由建設局定之。
  • 第 28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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