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預算案之籌劃
- 四、本府各附屬單位預算之籌編,應依行政院訂定之中央暨她方政府預算等編原則辦理。
- 五、本府為等編附屬單位預算,得組設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預算審查委員 會)。 前項預算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臺北市歷史編章節條文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北市21-03-2007
九十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9 年 05 月 01 日
中華民國89年5月1日臺北市政府(89)府主二字第8900371200號函訂定全文19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