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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2-07-2005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01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北市民授殯字第1143016388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之附表;並自115年2月2日生效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2.02

115年01月06日修正第2點條文之附表,自115年02月02日生效。
  • 《臺北市聯合奠祭捐款管理運用作業要點第二點附件項目表「聯合奠祭捐款相關事務 費用項目表」修正總說明(115.01.06 修正)》 臺北市政府為期公開化、透明化合理支用民間捐助聯合奠祭捐款,依捐款用途提供參 加本市聯合奠祭之民眾治喪所需物品、殯儀服務及相關事項與弱勢清寒民眾喪葬救助 款等,乃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第七點規定設置臺北市聯合 奠祭捐款管理委員會,並於一○○年八月三日訂定本要點,期間經多次修正,最近一 次修正生效日期為一一三年七月十九日。茲為提升本捐款運用效能,爰依上開捐款管 理委員會一百一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會議之決議,修正本捐款運用項目表,以符合治 喪實際需求。 本次修正重點為:新增聯合奠祭捐款相關事務費用項目表第二十九項「多元環保葬區 維護費」及第三十項「環保葬儀式所需消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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