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作業要點第二點修正草案總說明(115.06.04)》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為處理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事項,前於一0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北 市交裁字第一0八三0二七三三三號函訂定「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作業要點」 ,並自一0八年二月二十三日實施,共計七點。現為依「115 年度臺北市地方總預算 及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案所作附帶決議」檢討委員聘任制度,爰修正本作業要點 ,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改續聘委員比例、連任限制之規定。(修正第二點)
臺北市法規異動說明
北市07-01-202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06 月 04 日
中華民國115年6月4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北市交授裁字第1153114118號函修正第2點條文;並自115年6月1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