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7.11.20 北市法三字第09732865200號函 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承攬廠商因故辦理停業或擅自歇業遷移不明時,主辦機關辦理工程驗收,是否符法律規定,並具法律上效力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