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05.03.08 法律字第10503504400號函
- 失蹤人死亡時間不確定者,如確無法查明時,可類推適用民法第124條第2項有關推定出生月日規定,至死亡年份不明應如何認定或推定,相關司法實務見解以國人平均餘命計算,似可作為推定死亡年份之參考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88年04月21日增訂之第166-1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2.115年08月17日修正公布第1223條條文,自公布六個月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