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臺北市政府 114.12.22 府授都築字第1143051202號函
- 臺北市政府就有關「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條例」第4條,檢討最大建築面積及建蔽率之建築基地認定方式,另涉及相關法規及解釋函令之相關適用說明
2.
- 臺北市政府 114.12.22 府授都築字第1143051202號函
- 臺北市政府就有關「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條例」第4條,檢討最大建築面積及建蔽率之建築基地認定方式,另涉及相關法規及解釋函令之相關適用說明
3.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103.11.10 府都築字第10337240300號函
- 有關「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自治條例」第4條,檢討最大建築面積及建蔽率之建築基地,應以於79年8月9日以前之原地號土地認定為建築基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