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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產業發展類
民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4年12月26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400132271號令修正公布第449條條文;增訂第387-1條條文;依第449條規定:第387-1條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6.26

114年12月26日增訂第387-1條條文,依第449條規定: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1.
  • 法務部 102.03.11 法律字第10100699790號書函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19條等規定參照,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依公司法第169、210條規定,有備製股東名簿於本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之義務,而蒐集股東個人資料,應屬上開規定所定「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情形,而得免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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