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94.04.20 法律字第0940011059號函
- 關於公司法第245條第3項規定對妨礙檢查者所處罰鍰執行疑義
2.
- 司法院秘書長 94.03.17 秘台廳民三字第0940002428號函
- 依公司法第245條第3項規定對於檢查人之檢查有妨礙所處罰鍰,得否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疑義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5.06.26
114年12月26日增訂第387-1條條文,依第449條規定: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