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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交通類
民國 115 年 06 月 26 日
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交通部交運字第11550078501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1150872594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3、8、39-2、44、53、56、60、61-1、88、95、99-1、112條條文及第39、39-2條條文之附件七、第39、39-1、39-2條條文之附件二十五;並自115年6月30日施行
1.
  • 交通部 101.03.21 交路字第1010005620號函
  •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經其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及公告廢止其登記時,依計程車運輸合作社設置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社員之營業執照及牌照應廢止及註銷。惟有轉社繼續營業必要之社員權益應有所維護,其個人之營業牌照依同辦法第17條規定不予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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