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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衛生類
民國 115 年 05 月 15 日
中華民國115年5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44251號令修正公布第12條條文;並增訂第102-1條條文
1.
  • 法務部 103.02.18 法律字第10303515390號函
  • 醫療法第24、106條、行政罰法第26、32條規定參照,如對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而足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者,因涉刑事責任,自應依上述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除有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但書及第2項所定情事外,不得再就同一行為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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