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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環境保護類
民國 115 年 02 月 05 日
中華民國115年2月5日環境部環部保字第1151007738號令修正第12條條文之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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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5.11.08 環署綜字第1050090617號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請所屬各機關及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若發現違法,且違法所得利益逾法定罰鍰最高額時,將追繳不法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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