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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人字第1153036425號函修正名稱及第2、8、9點條文;並自115年2月6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新名稱: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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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7年8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北市教人字第1076033063號函修正第2、7~9點條文;並自函頒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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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人字第10043687300號函修正全文10點;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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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民國95年12月29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5)北市教人字第09540089200號函訂定全文7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05-11-204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5 年 12 月 29 日
民國 115 年 02 月 06 日
中華民國115年2月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人字第1153036425號函修正名稱及第2、8、9點條文;並自115年2月6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新名稱: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請假作業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