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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31-04-3017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0 年 12 月 24 日
中華民國90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北市文化三字第9021731101號函訂定發布
  • 臺北市中山堂中正廳收費準表 (單位:新臺幣)
    名 稱 中正廳
    面 積 1,623.6㎡
    座位數 1156席
    分 類 上 午 演 出 25000元
    下 午 演 出 25000元
    晚 間 演 出 40000元
    預演搭(拆)景 一、每四小時一律6000元。 二、夜間12時30分以後至隔日上午8時30分每小時2000 元。
    保 證 金 20000元
    其 他 項 目 及 費 用 項 目 單位 費 用 (元)
    電視錄影 5000
    追蹤置 1000
    自備錄影 3000
    單機定點代客錄影(自備錄影帶) 2000
    字幕機 3000
    代客錄音(自備錄音帶) 1000
    鋼琴(廠牌規格:史坦威 D274) 2000
    鋼琴(廠牌規格:山葉F88鍵7.25) 1000
    麥克風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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