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臺北市政府為維運「臺北創新實驗室」,由本府產業發展局委託專業機構(以下簡稱執 行單位)執行臺北創新實驗室進駐相關事宜,特訂定本須知。
- 貳、申請對象 有意在臺北市從事創意設計與創新相關工作之 5人以下團隊 /商業組織或個人。惟因空 間有限,如有超額申請,以設籍臺北市者為優先對象。 一、企業或團隊: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均可申請: 1.本國企業或團隊(進駐人數上限為 5人) A.我國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 B.籌備中尚未完成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 2.外國企業或團隊(進駐人數上限為 5人) A.依外國法律登記設立於我國之公司(行號)。 B.籌備中尚未完成登記設立之公司(行號)。 二、個人 1.本國人:設籍我國並從事創意設計與創新相關工作者。 2.外國人:持有外國護照之外籍人士,來臺北從事創意設計與創新交流等相關工作 者。
- 參、應備文件與申請方式 申請書及相關附件繳交電子檔 1式,以 email方式寄送至taipei.cospace@gmail.com完 成申請報名;諮詢專線(02)8751-5627#10。 一、企業或團隊:(含籌備中尚未完成設立登記之團隊) 1.企業或團隊進駐申請表、進駐計畫書(表 1、表 2)。 2.依法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未完成登記設立之團隊須提出每位成員個人身分 證影本)。 二、企業或團隊:(含籌備中尚未完成設立登記之團隊)個人: 1.個人進駐申請表、進駐計畫書(表 3、表 4)。 2.本國人:身分證影本;外籍人士:在台居留證或護照影本。
- 肆、「臺北創新實驗室」營運時間及空間使用 營運時間:週一至週日9:00至 21:00,春節暨連續假期不開放使用。 空間使用: 一、開放式共同工作空間(設置工作座位) 二、會議室: 2間(提供會議桌椅、投影設備、電源及網路等基本設施) 三、功能性置物空間(僅供月租型使用) 四、創意休閒討論區:公用上網電腦、飲水機、咖啡機、吧檯、沙發 五、其他:免費無線網域、電話、共用影印機、傳真機、3D印表機等
- 伍、進駐輔導項目 一、公司行號設立服務、政府資源申請協助 如實際創業準備內容、協助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等。 二、經營管理諮詢 如營運管理、業務洽談、智財權及專利權保障等諮詢協助等。 三、市場資訊支援 如提供產業趨勢、產品市場及生活型態等調查分析資料等。 四、業務推廣媒合
- 陸、進駐費用方案 一、以月計費方式:每人每月新臺幣 2,400元,簽約時一次繳清使用期間使用費,及保 證金每人新臺幣 5,000元整;次、日計費方式將視使用情況開放。 二、執行單位協助辦理進駐繳費作業,再統一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開立收據。進駐 者於契約到期,返還借用之辦公事務設備點收無誤後,無息歸還保證金。 三、提前終止進駐,應辦理離駐手續,如完成離駐手續之當日未達進駐期間之 1/2(含 )以上者,退還 1/2進駐費用,如已逾進駐期間 1/2,則不退還已繳進駐費用。 四、其他進駐原則與注意事項,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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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4-04-3024
(廢) 臺北創新實驗室進駐使用須知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6 年 05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06年5月12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6)北市產業科字第10631333300號令發布廢止;並自106年6月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