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1-06-2008
臺北市市政大樓懸掛巨幅公益宣導物注意事項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4 年 03 月 15 日
中華民國94年3月15日臺北市政府(94)府秘公字第09406264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3點
(原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懸掛巨幅廣告布條注意事項;新名稱:臺北市市政大樓懸掛巨幅公益宣導物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