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1-01-203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7 年 12 月 25 日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7)北市文化藝術字第107602884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9點;並自107年11月26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藝術中心籌備委員會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籌備委員會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