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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7-09-2009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02 年 09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02年9月13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2)北市交人字第10236916000號函修正名稱及第1、3~5、8、15、16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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