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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條文檢索

交通類
民國 115 年 08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5年8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500076151號令修正公布第2、77、78-1、81條條文及第三章章名;並增訂第57-2條條文;依第81條規定:自公布後三個月施行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1.112年12月06日修正之第58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2.115年08月17日修正公布之條文,自公布後三個月施行。
自第 1 條至第 81 條
說明:
  • 半型逗點 "," 以區隔條號。
  • 半型減號 "-" 表示連續之條號區間。
  • 半型句點 "." 表示有「之」的條號。
範例:

欲查詢第1,6,7,8,10,32,33,34之1,35之3條, 條件設定方式:1,6-8,10,32-3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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