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5-11-2052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措施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1 年 11 月 09 日
中華民國111年11月9日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首長核定後下達修正名稱及第2、5、7、8、13點條文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措施;新名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