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依據
-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公共工程管線拆遷之連繫,除依市區道路條例、臺北市市 區道路管理規則及臺北市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等規定外,並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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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6-03-3002
臺北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管線拆遷連繫注意事項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68 年 04 月 23 日
中華民國68年4月23日臺北市政府(68)府工一字第14567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