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中華民國115年1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法保字第1153003766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5年1月22日生效
-
3. 中華民國101年9月12日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北市法保字第10132869200號函修正第3點條文;並自101年9月18日起實施
-
2. 中華民國101年5月11日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101)北市法保字第10131366500號函修正第3、5、6、11點條文;並自101年5月14日起實施
-
1. 中華民國93年7月8日臺北市政府府法保字第093127180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2點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27-06-2002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93 年 07 月 08 日
民國 115 年 01 月 22 日
中華民國115年1月22日臺北市政府府授法保字第11530037662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5年1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