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化部 113.11.25 文授資局綜字第1133011834號函 暫定古績亦有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9條第1項規定有關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稅捐優惠規定,倘原處分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確定,稅捐優惠效果自即失所附麗 2. 文化部 109.12.30 文授資局蹟字第1093015071號函 有關私有古蹟土地建物所有人權利義務及主管機關代履行執行之相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