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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制定依據

北市05-11-2004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09 月 14 日
中華民國115年9月14日臺北市政府府授人管字第11530085654號函修正全文5點;並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臺北市國民小學組織規程
    第 11 條
    各校教職員員額編制基準,由教育局擬訂,報請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 政府)核定。 設有特殊教育班級者,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 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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