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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07-09-3006
臺北市交通資訊中心參訪須知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4 年 06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04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4)北市交資字第104303977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八點,並自104年6月30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交通資訊中心參觀須知;新名稱:臺北市交通資訊中心參訪須知)
  • 一、免預約參訪: 每年 1月15日至 2月15日及 7月 1日至 8月31日定為寒、暑假,該期間之每週三、五下 午 3時至 5時為免預約導覽時段,請攜帶身份證或駕照於下午 3時至臺北轉運站 1樓服 務臺報到即可,將有專人引導參訪。
  • 二、預約參訪: 除免預約導覽時段外,皆需事先預約,可預約參訪時間為每日上午 9時至12時及下午 2 時至 5時,但行政院人事總處公布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含連假之週六日)則停止 開放。填具「臺北市交通資訊中心參訪報名表」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名預約,接獲 「預約參訪成功通知」電子郵件後,於排定參訪時間至臺北市華陰街32號(臺北轉運站 後門)服務台,並備妥身分證或駕照辦理報到。
  • 三、預約時請參考「交通資訊中心預約參訪時間表」選擇無衝突時段,於前 6日提出申請並 以電話確認受理,因故取消預約應於前 1個工作日通知承辦單位。
  • 四、預約參訪區分為「一般參訪」及「專業參訪」,專業參訪建議具專業領域( ITS)相關 背景人員報名參訪。
  • 五、如需英文導覽或安排無障礙通道者,請於「臺北市交通資訊中心參訪報名表」中註明, 若參訪者含大陸地區人士,須填具「大陸地區人士名冊」。
  • 六、報名人數平日未滿 5人、假日未滿10人之申請,請至「交通資訊中心預約參訪時間表」 選擇已排定之參訪行程併團參訪;報名人數超過50人,為維持導覽品質,建議申請兩個 以上時段(可連續)分批參訪。
  • 七、進入本中心內請遵守解說人員之指導,禁止喧嘩、飲食、吸煙、飲酒、嚼食口香糖與檳 榔,服裝不整、穿著拖鞋及攜帶寵物、危險物品者謝絕進入本中心,本中心所有設備器 材,如因蓄意或操作不當致損壞者,需負賠償之責任。
  • 八、承辦單位資訊: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資訊科 電話:1999轉6893(外縣市 02-27256893) 傳真:02-27585046 電子信箱:ga_atis@mail.taipe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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