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歷史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32-02-3001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所屬館室場地使用要點
非現行版本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92 年 05 月 22 日
中華民國92年5月22日臺北市政府(92)府客二字第0920300060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16點;並自92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