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 1 第二章 道路挖掘管制 § 7 第三章 公共設施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管理 § 11 第四章 進入或使用之許可 § 21 第五章 進入或使用之管理 § 24 第六章 管理維護經費 § 39 第七章 新增管線事業機關(構)使用共同管道 § 42 第八章 附則 §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