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5 點附件
- 附件1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受理安全警衛人員申請書.pdf
- 第 10 點附件
- 附件2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分局(大隊)擔任安全警衛人員聯繫紀錄表.pdf
臺北市法規附件下載
北市10-03-2011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115 年 05 月 13 日
中華民國115年5月13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市警保字第1153068231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15年5月13日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派遣保護勤務作業規定;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派遣安全警衛勤務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