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中華民國115年7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警捷字第1155004984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5年7月17日生效
-
3. 中華民國105年4月8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5)北市警捷字第105366658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與地區警察分局權責劃分暨聯繫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與轄區警察分局權責劃分及聯繫要點)
-
2. 中華民國89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89)警捷人字第89275269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
-
1. 中華民國89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89)警捷人字第8922347100號函訂定發布
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0-10-200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1款
民國 89 年 03 月 07 日
民國 115 年 07 月 17 日
中華民國115年7月17日臺北市政府府警捷字第1155004984號函停止適用;並自115年7月1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