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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地方自治類
民國 114 年 06 月 12 日
中華民國114年6月12日內政部台內民字第1140123209號令修正發布第15條條文
1.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4.11.14 公護字第1140019539號函
  • 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圖書館、清潔隊、公有零售市場等機關,如係依法設置,並有獨立編制及獨立預算,雖欠缺對外行文能力,尚難否定其從事公共事務,實質上行使行政權具行政作用之機關,爰屬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所稱之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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