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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臺北市歷史沿革

北市13-12-3016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
民國 109 年 12 月 11 日
民國 115 年 01 月 16 日
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都建字第1146188366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15年1月16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資源處理場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作業要點)
  • 2. 中華民國115年1月16日臺北市政府府都建字第1146188366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並自115年1月16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政府資源處理場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作業要點;新名稱:臺北市政府辦理非公共工程運送營建剩餘土石方至臺北港作業要點)
  • 1.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1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北市都建字第1093225172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109年12月2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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